Sunday, April 19, 2009

要有多愛一個人?原來愛自己是比較容易的

從朋友的部落格那裡,看到這篇文章,很是喜歡。從前沒讀過張小嫻的文字,但第一眼乍見,卻為此文深深著迷。它說中了許多相愛的人或不愛的人,心中為何相愛又為何不愛的原由。沒結果的愛情未必不好,只是時間來得不那麼恰巧,終究是錯過了吧。一切不強求,來之安之,去之也安之。隨遇而安,是我的人生態度。愛自己也只是保護自己,不想受到任何傷害。

 

---------以下摘自張小嫻部落格---------

要有多愛一個人

Apr 8th, 2009 by 張小嫻

我們生而孤獨,直到我們遇到了另一個人,讓我們知道人生是可以沒那麼孤獨的。

是沒那麼孤獨,而不是不再孤獨。

一個人有一個人的好。下班後,拖著疲憊的身軀回家,懶懶地趴在床上,用不著跟任何人說話。兩個人卻也有兩個人的好,當你疲倦的時候,有個人借出他的大腿給你趴上去,伸出他的臂彎給你枕著睡覺。

到底要有多愛一個人,才會願意接受他每晚的鼾聲?

要有多愛一個人,才會願意接受他睡覺時流口水?

要有多愛一個人,才會願意接受他早上醒來的口氣?

要有多愛一個人,才會也愛他身上的贅肉和他漸漸消逝的青春,知道自己也如他一般,正在一點點老去?

又要有多愛一個人,才會捨棄一個人孤獨的快樂和自由,無視愛情短命的本質,跟他形影不離?

要有多愛一個人,在床上醒著時,才會緊緊握著他的手,跟他一起滑入夢鄉?

要有多愛一個人,睡覺時才會用一雙手摟著他的肚子,用一雙腳牢牢夾著他的一雙腳,好像以這個姿勢宣告:你是我的。

要有多愛一個人,才不會厭倦他?永不永不。

要有多愛一個人,才會跟他枕席廝磨到永遠,直到你們兩個都已經老得沒法再做那回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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